成都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18 13:13:27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成都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1)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建立台账、及时整改。研究制定财政投入形成的“增量资产”、两项改革腾退的“闲置资产”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的具体措施,简化资产转移登记手续,做好集体资产不动产确权登记。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命名,全面完成挂牌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组织章程,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完善成员名册和股权台账。推进合并村集体资产、成员、股权等“一本帐”统一管理,促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使用、保管、处置等制度。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独立核算。
(2)分类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划分为示范村、跨越村、提升村、追赶村四种类型,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分类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差异化发展措施。采取资源盘活、项目支持、政府兜底等措施,全面消除200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年度目标任务。开展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评定,给予每个示范村2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建立区(市)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重点支持实施一批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扶持项目。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设立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企业“防火墙”,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控股企业资产纳入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加强财务监管,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4)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试点。推进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三社”合作试点,促进村级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创新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引进方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独立理事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引进机制。抓好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扩展试验任务,总结形成一批好的改革试验成果。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2/6/17/f7578ac36e3d43d3a42db652e43dec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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