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3 13:54:2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粤农农〔2022〕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做好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7日
广东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4112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