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有效(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归属变化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03:23:5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农业机械分类>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函》(农机管〔2021〕27号)有关要求,现行有效的151个(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的所属品目归属与现行的《农业机械分类》标准不一致,现予以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现行有效(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调整表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林叙彬,联系电话:13760628022)
相关附件:现行有效(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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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90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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