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22 15:04:53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我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健全动物防疫工作体系、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保障。
《意见》提出,全方位构筑动物疫病防控网,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完善全链条防控监管机制。从疫病预防、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立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可追溯的防疫工作体系。推动建立以集中处理为主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从养殖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强调,稳定动物防疫机构队伍,提升防疫设施装备水平,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养殖大县、养殖集中乡镇防疫力量。加强兽医实验室、指定通道、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陆生野生动物重点迁徙栖息地监测站点建设。完善政府公益性和市场经营性相结合的兽医服务体系,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付费标准,保障兽医社会化服务可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强化动物防疫责任落实,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各市、县 (区)政府要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投入资金不低于自治区下达的动物防疫经费。要加强生物安全、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屠宰、畜禽产品和餐饮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动守法诚信经营。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xwzx/zwdt/202202/t20220216_3326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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