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3 10:58:18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法规培训会议精神,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22日,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法规宣传。多渠道加大对《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意识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开展排查整治。要求各县(市、区)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集中时间(2022年1-2月)开展排查整治。对奶畜标准化养殖、奶站标准化建设和奶车标准化管理开展排查,着重解决环境卫生状况差、档案记录不规范、生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保生产乳质量安全。
三是进行抽查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于2022年3月组织奶业管理、农业执法、饲料兽药、畜产品质检等业务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检检查。
责任编辑:王志远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1/12-23/2370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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