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2025年第三季度)
发布时间:2025-10-28 04:23:34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至9月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4068家水产养殖主体进行了执法检查。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发现,1家水产养殖主体存在生产销售水产品(鳊鱼)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行为,现已被依法立案调查。相关水产养殖主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水产养殖主体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备注 |
1 | 养殖户 陈益伟 | 无锡市宜兴市 | 鳊鱼 | 2025年省监督抽检不合格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25-86263911。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5/10/21/art_74527_1165930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