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衡南县监察委员会肖高德主任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5-06-25 14:51:49 作者:李政权 来源: 举报投诉
——实名举报衡南县自然资源局以罚代管,对于衡南县金盘村存在的违法占地情况不移送强制执行,涉嫌构成包庇、袒护一事
尊敬的肖高德主任:
您好,我们是衡南县车江镇金盘村松江组村民李政权、李政福,今以公开信的方式代表金盘村松江组11户村民向您实名举报松江组被违法征地,衡南县自然资源局存在不作为和未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造成违法占地行为存在。衡南县自然资源局以罚代管,对于非法占地建筑物至今仍未执行到位一事。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衡南县人民政府引进“梦东方•梦幻三湘旅游度假区”项目,拟征用土地5125亩。
2017年,衡南县政府在程序违规的情形下进行征地拆迁,相关项目同时开始施工。在我们村民不断反映项目违规征地的情况下,2017年12月-2018年8月,衡南县国土资源局向“梦东方•梦幻三湘旅游度假区”项目先后发出三份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非法占地予以没收,然而相关处罚并没有被落实,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情况如下:
1、2017年12月13日,衡南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南国土资法监字[2017]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南梦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金盘村水二组集体土地建设展示中心,作出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3500㎡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1890㎡土地处以20元/㎡罚款,计人民币叁万柒仟捌佰元整。
2、2018年8月9日,衡南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南国土资法监字[2018]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南梦东方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金盘村新平组集体土地建设飞碟射击靶场,作出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600㎡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6600㎡土地处以20元/㎡罚款,计人民币132000元。
3、2018年8月9日,衡南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南国土资法监字[2018]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湖南梦东方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金盘村7个小组集体土地修建三湘路,作出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6000.18㎡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36000.18㎡土地处以20元/㎡罚款,计人民币720003.6元。
针对这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公司没有提出过复议或诉讼,衡南县自然资源局早应将相关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但时至今日其仍未予以处置。目前,非法占用土地所建设的建筑物仍旧是烂尾状态并没有被拆除,相关土地也没有任何退还、复垦现象。对于“梦东方•梦幻三湘旅游度假区”项目的情况,我们村民已投诉多年,因为相关建筑物非法占地一事,我们村民的生产生活活动遭到极大影响。
我们恳请有关单位、领导详细调查、核实事情情况,针对衡南县自然资源局以罚代管,对于非法占地建设始终未移送司法机关一事予以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于非法占地行为予以纠正并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在此,感谢相关单位、领导对我们农村村民的生产、生活的关注,在此万分感谢。
举 报 人:李政权
李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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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6月25日